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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學珠基金會演講
認識國民法官與遺囑、安養信託、監護、繼承
文:郭思岑 84 溫
江學珠基金會於 2018 年 6 月 14 日邀請司法院黃虹霞大法官蒞會演講,黃大法
官是北一女的校友,在任大法官之前,曾任執業律師多年。本次演講的精華記
錄如下,與讀者共享。
參與刑事審判的機會:國民法官 法官的案件中(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採用
◎遺囑 一般的情形之下,有四種立遺囑的方
國民法官制度,只有重大刑事案件才有
我們現在所稱的國民法官制度,指 在遺囑這個議題,黃大法官首先請 式:自書遺囑(民法第 1190 條)、密
國民法官參與審判),會有六位國民法
的是由國民來參與刑事審判。目前司法 各位思考兩個問題: 封遺囑(民法第 1192 條)、公證遺囑
官,三位職業法官。國民法官跟職業法
院已經提出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」草 ( 一 ) 要立遺囑嗎? (民法第 1191 條)、代筆遺囑(民法
官一起審判,一起調查證據,一起討論,
案,仍待立法院審議通過及總統公布 ( 二 ) 需要立遺囑嗎? 第 1194 條);另外在緊急的情形,不
一起做決定(包括是否有罪以及應處以
多元豐富校友會 後,才會成為正式的法律。 遺囑是財產所有人對自己的財產死 能以其他方式為遺囑時,則例外可採口
什麼樣刑罰的決定),國民法官也可以
簡而言之,國民法官制度是讓沒有 後如何分配的一種表示。我們當然有權 授遺囑的方式(民法第 1195 至第 1197
訊問被告或證人。
法律專業背景的人,加入刑事審判過 利依自己想要的方式,來分配自己的財 條)。針對應採取何種方式立遺囑,黃
或許有人對於自己沒有受過法律
程,希望擁有不同背景、社會經驗的「國 產。如果沒有遺囑,則是依照民法繼承 大法官有三點建議:
專業訓練,是否能擔任法官一職,抱
民法官」能為法庭提供不同、多元的價 的相關規定將遺產分配給繼承人(繼承 ( 一 ) 在四種遺囑方式中,密封遺
持懷疑的態度;或許也有人認為我們的
值觀,讓法院裁判更為完備,讓人民能 人的順位及應繼分規定在民法第 1138 囑可避免自書遺囑、代筆遺囑等是否有
國民民主素養不足,讓大家都有機會當
更信任我們的法院裁判。 條、第 1141 條、第 1144 條)。 偽造、變造遺囑的糾紛,同時也較公證
法官,未必能提升國民對司法的信賴;
提起人民參與刑事審判,多數人或 關於立不立遺囑,首要注意不要形 遺囑便利。
或許也有人對於能擔任國民法官一事,
許對美國電視電影中出現的陪審團,都 成更多糾紛。漢語拼音發明人周有光先 ( 二 ) 自書遺囑與密封遺囑應由遺
躍躍欲試。不論對於國民法官抱持哪種
不陌生。我們的國民法官制度也是讓人 生(享年 111 歲)在長壽者的五個建議 囑人親自書寫(目前實務上不認為電腦
想法,黃大法官鼓勵與會的聽眾,都應
民參與審判的制度,但和美國的陪審團 中曾提到:不立遺囑家庭和睦。是否立 打字後簽名是「親自書寫」),建議應
該先瞭解制度的全貌。關於國民法官的
運作方式不同。 遺囑,需要各位運用智慧。 先擬稿後再繕寫,避免錯誤。
資格、國民法官的各種權利義務等等細
在美國的陪審團制度之下,負責主 但有些情形下,則可能有立遺囑的 ( 三 ) 詳細情形,可跟律師做進一
節,司法院國民參與審判網站(http://
導法庭審理活動的是法官,陪審團則是 需要,例如沒有法定繼承人又沒有遺囑 步的討論。
social.judicial.gov.tw/LayJudge) 都
聽取整個審理過程,不能問問題,也不 時,遺產最後會歸給國庫,若不想將遺 至於遺囑的內容,則是可以在不
有詳細的說明。也可以將司法院加為
能與法官討論。陪審團以一致決的方 產歸給國庫,則需要立遺囑事先安排; 違反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,自由處分
Line(ID: @judicial_yuan) 好友,接收
式,決定被告是否有罪;陪審團一旦決 又例如想要將財產於死後贈與他人時 財產,財產範圍涵蓋全球的財產。特留
最新的司法資訊。
定被告有罪後,則是由法官決定刑罰。 (遺贈),也需要立遺囑。 分是法律對遺產繼承人最低限度的保障
在我國的國民法官制度之下,國民 如果要立遺囑,則需要依照民法所 (民法第 1223 條),是同財共居下的
您想瞭解的民法親屬繼承規定
法官也是法官的一員,未來在適用國民 規定的方式進行,才是有效的遺囑。在 產物,肯認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財產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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